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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自贸区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工作措施

发表于:2020-04-30 关注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支持自贸区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津科外专〔2020〕25号


滨海新区科技局,自贸区外国人聘用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自贸区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自贸区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工作措施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措施的通知》(津政发〔2019〕27号)精神,通过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举措,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外籍人才在自贸区创新创业,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放宽年龄条件。身体健康、无违法违规记录,在自贸区投资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或总经理职务的外籍人才,或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受聘在自贸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籍人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受年龄限制。符合外国专业人才(B类)标准,受聘在自贸区企事业单位担任中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外籍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或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不超过2年的外国学生,受聘在自贸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自贸区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办理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自贸区内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邀请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津实习。

  三、支持兼职创新创业。已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在自贸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人才,经聘用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自贸区管委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以兼职创新创业。

  四、支持用好人才政策。支持引进的高层次外籍人才,用好用足“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重点人才政策,申报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支持专项,充分激发高层次外籍人才的创新活力。

  五、支持申报政府奖项。为自贸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外籍人才,可申报“海河友谊奖”。贡献突出的,可推荐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

  六、支持申请永久居留。在自贸区工作且贡献突出的高层次外籍人才以及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自贸区管委会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推荐申办在华永久居留。

  七、努力优化公共服务。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根据在自贸区工作外国人的分布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经办窗口,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并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在滨海新区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设立外国人“三证联办”服务窗口,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推荐等业务“一口受理、一口办结”。

  八、按需提供特色服务。定期开展自贸区外籍人才需求调查,精准掌握高端人才需求。针对高层次外籍人才的需求,深入开展“就医助力计划”、“社交助力计划”等特色服务,切实落实外籍人才在自贸区工作、生活方面的个性需求。

  九、支持维护合法权益。聘用单位应依法与外籍人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外籍人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