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推荐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推荐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发表于:2018-11-08 关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推荐广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省中科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有关工作部署,拟成立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请你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就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行业政策、法规、制度的制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规划编制、发展方向研究等提供咨询、论证、评审意见;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资料审查、规划评审、建设评估等服务;对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开发、推广、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实施提供咨询论证,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入库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能够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决策提供独立、公平、客观的咨询和判断。

  (二)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科研或管理经验。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要求

  (一)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未在名单中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酌情推荐。

  (二)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

 

  附件:1.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建议名额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8日

  (联系人:禤鹏翔,电话:020-83134147,传真:020-83138631, 电邮:fgw_cyfzc@gd.gov.cn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