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召开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外)火炬统计调查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7日(周四)9:00—10:30(线上举办)二、参会范围截至2023年底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外)。三、主要内容1.调查范围及时间安排2.系统介绍
2024-03-06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召开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外)火炬统计调查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7日(周四)9:00—10:30(线上举办)二、参会范围截至2023年底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外)。三、主要内容1.调查范围及时间安排2.系统介绍
2024-03-06
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评价入库的11家瞪羚企业已不符合瞪羚企业条件,现撤销其2023年度瞪羚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市科技局印发给其的瞪羚企业证书自动失效。特此公告。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日
2024-03-01
2024-03-01
各相关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企业评价和专家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登陆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盘活系统(网址:https://www.patentnavi.org.cn/patentRecognition),每个企业按要求推荐
2024-02-29
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16-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和2016-2022年度补助
2024-02-28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业农村部农机发〔2019〕3号文)及《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总要求,质检中心研究制定《2024年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见附件)。经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批准,现予发布并从即日起
2024-02-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印染行
2024-02-28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
2024-02-27
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省级产业基地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一、调查时期调查时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调查范围及报表火炬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电子版请到火炬中心网站“专项工作”栏目中“火炬统计”页面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
2024-02-02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自2月1日起启动2024年度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有意愿参评企业须在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和政策解读要求,登录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网址:https://i.tten.cn/zffw/
2024-02-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
2024-01-31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我市生物制造领域创新资源优势,推动我市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将开展天津市生物制造产业支持政策编制工作。为摸清我市生物制造产业领域底数及发展需求,更好的研究编制天津市生物制造产业支持政策,现面向生物制造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组织调研,请各相关单位填写调研问卷,并于2月2日下班前将调研问卷反馈至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政务邮
2024-01-30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为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技术中心的工作动态,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需完成2023年度技术创新情况快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月26日。二、填报方式及要求登陆网报系统(https://jszx.tji
2024-01-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现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省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国
2024-01-22
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以下简称揭榜单位)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2024-01-18